非法同居
By  秋枫 发表于 2007-3-13 8:14:00 

   律师韩德云要求废除“非法同居概念”及有“非法同居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”。报道称:在渝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昨日在北京指出,非法同居概念造成了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在基本概念上的混乱,应该废除。他表示,非法同居也是一种婚姻,建议用无效婚姻代替非法同居概念并废止非法同居的相关司法解释。据韩德云代表介绍,非法同居最早见于1989年11月,随后,1994年6月,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,将非法同居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而确认下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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