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山学院校徽、校标、校歌、校旗设计作品征集启事
(征集范围: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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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大学文化建设,丰富学校的精神内涵,构建和谐校园,提升学校的品牌形象,决定进行泰山学院校徽、校歌、校旗的设计作品征集活动。活动内容要求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:繁荣泰山学院文化,培育、弘扬办学精神、办学理念,凝练办学特色。
二、活动时间:2006年11月8日--12月30日
三、征集范围: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
四、征集要求:
1、校徽:校徽是办学思想的高度凝结,力求简约大方,色调明快,内涵丰富,能够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,既体现办学的历史积淀,又能立足当代,传承未来。
2、校标:校标是学校的标志性符号,校标要主题鲜明,富有创意,能充分展示学校的风格、风貌,具有简洁大气、识别度高等特点。
3、校歌:校歌是学校的重要文化标识之一,是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歌词要求简洁易记,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和活力;谱曲要求节奏感强,明快有力,体现出蓬勃朝气和催人奋进的气势。可以单独撰写歌词。
4、校旗:图案雄伟诚朴、明朗简洁,象征意义要全面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时代精神;图案还须体现泰山学院的深厚文化底蕴和鲜明的特色风格。
校徽、校标、校旗设计图稿尺寸限用A4纸;成稿效果图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;设计图色彩以不超过三色为宜。设计图须附有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。校歌词曲篇幅不宜过长,并适合广泛传唱。
五、 评选和奖励办法:学校成立标识征集领导小组,2007年初,组织专家评选,最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后发布启用。奖项分设入选奖1名,各奖奖金2000元;入围奖10名,各奖奖金200元;纪念奖若干。所有获奖者均颁发纪念证书。
六、特别条款
1、被征集的作品均须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,作品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责任,与征集单位无关。
2、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泰山学院所有,学校拥有对图案、词曲的使用、修改、推广等权利,署名权归作者所有。应征作品恕不退还。
七、投稿方式
投稿人将征集作品用A4纸打印,并附详细创作说明和联系方式,注明"标识征集"字样后邮寄或亲自送至:学校标识征集办公室(泰山学院党委宣传部),电话:0538-6715591。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征作品,Email:had01@163.com(通过电子邮件投稿请务必在标题栏中注明"泰山学院标识征集"字样)。
泰山学院标识征集领导小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