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征集"五五"普法歌词和标识
http://www.102ok.com/cs/cor/187559.html 发布日期 06-11-26
2006年是"五五"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,为推进"五五"普法规划的深入开展,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,海淀区司法局面向全社会开展"五五"普法歌词和"五五"普法标识征集活动,希望广大市民踊跃参加。具体征集情况如下:
一、作品要求:
1、参选作品属原创,如有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情况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评资格;
2、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的内容;
3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,突出"号召全民学法用法、共建和谐法治社会"的理念。"五五"普法歌词要主题鲜明,涵义深刻;"五五"普法标识要图形简洁清晰,体现海淀"五五"普法特点。报送作品要附有歌词及标识创作的详细说明、本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工作单位。
4、具有时代特征,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,便于传颂。
二、征集对象:
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关心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士,尤其是广大普法志愿者。
三、活动方式:
通过首都之窗、海淀区政府网发布征集启事
获奖作品将由专业人士谱曲,并在全区普及。
四、评选规则:
本次征集活动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,由海淀区司法局组织评审委员会,进行统一评选。活动结束后给予被选中作品的创作者一定物质奖励。所有应征者均有机会参与抽奖。
五、奖项设置:
1、歌词创作、标识创作一等奖:各1名 奖金:人民币5000元
2、歌词创作、标识创作二等奖:各2名 奖金:人民币1000元
3、歌词创作、标识创作三等奖:各3名 奖金:人民币500元
4、歌词创作、标识创作幸运奖:共5名 奖金:人民币200元(该奖项由抽奖决定)
六、征集时间:2006年12月1日--2006年12月31日
七、投递方式:
联系电话:88489011、88489012
联系人:樊金香、陈俊余
电子邮箱:hdfxk@yahoo.com.cn
通讯地址: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北309室
八、产权归属:
海淀区司法局对所有作品具有编改权、发表权和使用权
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淀区司法局所有。